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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陆进出口危化品监管应强化红线意识

发布时间:2018-03-15  浏览次数:3430次

 

    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我国已成为全球化工贸易大国,每年进出口危险化学品贸易量巨大。危险化学品作为各门类工业生产中的重要原料,在国民经济提升和人民生活改善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然而,人们在享受其带来的经济增长红利和诸多便利的同时,生存环境和健康安全也遭受了空前的压力和威胁。2015年天津港“8·12”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殷鉴不远,如何抓好进出口危险化学品的监管,同时满足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需要和企业行业生存发展的需求,成为检验检疫部门需要探讨的重要议题。

 危险化学品种类很多,涉及范围很广。总的来说,危险化学品的上游行业是重化工原料生产行业,以石化业为主,下游应用领域较广,主要应用于化学工业和制造业,涉及石油化工、盐化工、医药化工、精细化工等多个领域。危险化学品是我国十分重要的进出口商品,2016年我国进出口危险化学品22.2万批、重1.48亿吨、货值659.3亿美元,种类超过1000种。随着我国产业转移推进,东部沿海地区的制造业、化工业等产业大量转移到内陆地区,内陆地区的进出口危险化学品贸易额占比越来越大,相比沿海地区,内陆地区运输距离更长,自然修复能力更弱,因此,进出口危险化学品检验监管给内陆地区检验检疫机构带来巨大挑战。

 内陆地区进出口危险化学品检验监管中的问题,主要从企业、监管部门和检验检疫三个方面考虑。

 从企业方面来讲。其一,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意识不强。一方面,部分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对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不熟悉,不了解进出口产品的危险特性,逃漏检情况时有发生。另一方面,部分企业从业人员素质参差不齐,人员流动性大,很多涉危岗位人员没有相应的专业知识背景,安全防护、安全管理、安全处置不到位。

 

 其二,通关时限较长,效率相对较低。一方面,企业从业人员对进出口危险化学品的认定具有一定的困难,在进出口报关报检时,对危险化学品和普通化工品无法进行专业判断,误报错报,以致延误进出口产品通关时限,给企业生产经营造成损失。另一方面,由于我国环保要求逐年提高,越来越多的化工企业迁离城区,搬往工业园区、化工园区等相对偏远地区,不少企业的销售管理部门与生产部门分离,造成企业信息沟通不畅、物流成本增大、通关时限拉长、效率相对低下。

 其三,企业诚信意识有待加强。日常监管中发现,极个别生产企业、外贸企业失信情况仍存在。比如部分企业在报检时,针对同一HS编码下,既有危险化学品CIQ编码,又有普通化学品CIQ编码的情况,故意将危险化学品申报为普通化学品,意图蒙混过关,逃避检验检疫。再比如,部分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和危包生产企业不以实际采购数量申办包装性能证书,造成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获取包装性能证书后,购买普通包装假冒危险包装进行灌装,严重威胁储运安全。

从监管部门来讲。其一,多头管理,信息孤岛情况仍比较突出。我国对危险化学品及其包装安全问题具有一定管辖权的部门较多,相互之间缺乏有效的沟通协作机制。整个危险化学品及其包装生产流通过程涉及多个环节,但各部门仅独立地对其中一个或几个环节负责,因此,各自只能掌握与自身相关联的资料数据。各部门掌握的数据所处地域分散、存储方式不同、数据结构迥异,往往难以实现相关信息的有效串联和资源共享,一旦问题危险化学品及其包装出现,监管体系难以作出快速、恰当、有效的反应。

    其二,无法形成闭环管理。由于缺乏统一的监管平台及数据信息交换机制,在整个危险化学品及其包装生产流通过程中,我国只在少数几个环节对其进行监控,没有将整个链条监控起来,造成信息反馈少、跟踪困难、出现问题后追溯追查效率低等问题,无法形成闭环管理,也使不法分子更容易逃脱监管,致使不合格危险化学品流入市场。

从检验检疫方面来讲。其一,信息化手段有待进一步加强。e-CIQ上线以来,给检验检疫工作带来了极大便利,目前,通过e-CIQ系统,基本实现了出口危险化学品产地检验、口岸查验、口岸发出通关指令的业务模式,但进口危险化学品基本由口岸部门全流程检毕,一方面口岸施检打开危包取样检测,增加了安全风险,拉长了通关时限,增加了企业成本;另一方面,内陆使用地检验检疫机构无法获取相关信息,不利于对进口危险化学品的监管,不利于检验检疫机构与地方有关部门的信息互通,因此,e-CIQ等信息化系统建设需进一步完善加强。

其二,技术支撑有待进一步加强。相比东部沿海地区,内陆地区进出口危险化学品技术支撑体系比较薄弱,危险化学品实验室多为新建,软硬件水平仍需提升,尚不能对危险化学品检测项目全覆盖,部分样品仍需外委检测,而跨地区长距离送样检测,极大地增加了样品传递过程中的安全隐患。

其三,检验监管队伍亟待加强。一是一线检验监管人员不足,进出口危险化学品均为高风险产品,实行严密监管,批批查验,同时危险化学品生产使用企业大多远离城区,地处偏远,检验监管人员疲于奔命,效率不高。二是检验监管人员业务素质有待提高,相比口岸,内陆地区检验监管人员接触的危险化学品相对较少且比较固定,造成专业知识结构不成体系,基本处于够用水平,一旦碰到新产品新问题,不能有效应对。三是检验监管人员安全防护不到位,一线检验监管人员的防护装备普遍不齐全,安全防护意识也有待加强。

内陆地区进出口危险化学品加强检验监管通过以下三种方式:

一是建立全国统一的危险化学品管理平台。借鉴外贸领域单一窗口模式,建立全国统一的危险化学品管理平台。首先,整合生产企业、物流企业及监管部门,打通企业与监管部门、各监管部门之间以及口岸与内陆间的藩篱,实现数据共享、信息互通,提升整个行业的运营效率和监管水平。其次,充分利用二维码、条形码,对危险化学品及其包装统一编码识别,打造危险化学品及其包装安全追溯系统,实现危险化学品闭环管理。第三,整合各部门的危险化学品数据库,针对纳入管理的危险化学品,形成指导性的法律法规标准要求、危险特性分类定级信息、GHS标签模板、SDS安全数据单模板,向企业、社会和公众开放,有效降低重复检测比例,避免资源浪费,增强全社会危险化学品应急处置能力。

二是建立进出口危险化学品及其包装生产经营企业信用管理体系。在检验检疫原有分类管理、诚信管理的基础上,建立进出口危险化学品及其包装生产经营企业信用管理体系。首先,强化企业作为产品质量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意识和知法守法、诚信经营的信用意识,积极指导和督促相关企业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提升企业的质量管理水平。其次,加大扶优惩劣力度,营造诚信处处受益,失信寸步难行的社会氛围。针对诚信企业,在技术、资金、政策等多方面提供帮扶,树立优质企业典型,发挥示范引领作用;针对失信企业,建立黑名单制度,增大抽样样本数量,增加口岸查验率,切实起到震慑效应。第三,建立企业首席质量安全官制度,对诚信优秀企业试行首席质量安全官制度,由检验检疫机构对企业人选定期培训考核,由其承担生产企业和检验检疫部门双重质量安全监管责任,充分发挥首席质量安全官的作用,给予优秀试点企业通关通检便利化措施。

三是建立过硬的技术支撑体系和高素质检验监管队伍。首先应加大对内陆地区危险化学品实验室建设支持力度,从硬件、软件、资金、人才等各方面予以支持,为检验监管提供有力支撑。其次,加强一线检验监管队伍建设,严格实行持证上岗、双人查验,充实一线队伍,充实防护装备,加强业务培训,举办业务技能竞赛,提升检验一线人员实际操作技能和安全防护技能,打造一支高素质的进出口危险化学品检验监管队伍。第三,创新检验监管手段,探索施行首席质量安全官制度”“远程视频查验”“集中查验、分批放行等措施,筑牢安全底线,提升通关通检效率。

 进出口危险货物检验监管工作责任重大,检验检疫人员要按照国家质检总局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统一部署,坚持底线思维,强化红线意识,不断健全安全风险管理体系,提高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确保危险化学品进出安全、万无一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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